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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异地人才)入户广州指南
发布于 2018/3/9 9:55:14

一、单身人士或已婚人员夫妻双方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35周岁以下,可以办理: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之一;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之一。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以引进入户;配偶及子女也可自愿随调、随迁。
1、具有正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人才;
2、具有副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人才;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之一,40周岁以下人才;

三、其余特殊情况,请参考穗府28号文以及穗府2003年第72号文。

【需提交材料】

一、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需提供材料
1、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用工专题报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5、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二、原档案所在机构需提供材料(放在档案里面)
1、同意调出函或档案转递关系通知单
2、现实表现证明(如果原档案所在机构没有开具现实表现证明,申报人可回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申报人本人需提供材料
1、计生证明(申报人回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公室开具)
2、社保参保记录(可凭个人养老号上社保网打印)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鉴定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鉴定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大院1号三楼,电话:37628939
5、户口本原件(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申报人是以专业技术资格作为申报条件的,则需提供此材料)。
7、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已婚人员需双方同时提供以上材料,有小孩提供独生子女证)。
8、夫妻一方是广州户口者需递交广州户口一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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