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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暂缓就业的利与弊?
发布于 2018/2/27 10:21:27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避免学校将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
      2、准备专升本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4、以应届生身份参考公务员考试;
      5、准备升学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由于考试、录取(用)时间与毕业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可以方便学生集中应对考试及录用,不必为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而分心。

      暂缓就业期限内,如毕业生需要出具与升学或报考公务与有关的证明,可以持6月30日将签订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暂缓就业的弊端:

      1.工龄、社会和医疗保险缺失: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相比已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损失,同时会导致同级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从而影响未来工作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由于暂缓就业期限无法购买社会和医疗等保险,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的社会与劳动保障。
      2.暂缓期间的特殊限制条件: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毕业生需要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出境(如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购房等手续,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档案和户口迁出后,在新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上手续。
      3.需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情况:按照暂缓就业协议,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定期向毕业院校汇报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这也给暂缓就业学生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4.与应届毕业生竞争中处于被动:当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与来年更多的应届毕业生竞争工作岗位时,会处于劣势地位:首先,在知识结构更新方面已后人一步,工作经验又不占优势,缺乏强有力的竞争力;其次,容易被用人单位先入为主地认为是能力不佳的学生,更降低了就业的成功几率;最后,虽然暂缓就业学生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应届毕业生。有的国家机关或用人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或聘用职员时,仅限招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学生往往因无法满足这种条件而被拒之门外。

      无论因何种原因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毕业生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暂缓就业终非长久之计。在申请暂缓就业之前,毕业生要特别注意暂缓就业以后可能带来的影响。

      毕业生在选择暂缓就业的时候应慎之又慎,如果能够上岗就业,应该尽量早日上岗。在就业过程中勇于面对社会的挑战,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并在实际就业中磨炼自己,尽可能多地获取工作经验和社会历练,才是职业成功的真正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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