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广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入户条件如下: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或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尚在协议期限内的往届毕业生。
二、非广州生源应届高校广州毕业生接收入户申报材料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接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本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及地址、落户地址,用人单位签接收意见,盖公章,填写错误会导致毕业时不能办理报到入户手续);
(二)接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三、非广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入户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或毕业生本人持上述第二项所列材料到区人才办领填《高校毕业生上报录入表》(“生源地”填写高中报考时的户口所在地;“原户口登记机关与地址”填写当前户口所在地的机关与地址,如毕业生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应填写学校集体户所在地的机关及集体户地址);
四、非广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入户报到材料如下:
(一)学生应提交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申请表》(主管部门联)、单位接收证明原件,入人才市场集体户的,还要交回本人亲笔签名的集体户管理协议书;
(二)需要迁入集体户、且尚未办理广州市第二
五、非广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入户报到程序
(一)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持第四项所列材料到区人才办报到,区人才办工作人员验收材料;
(二)毕业生认真填写应届毕业生报到登记簿,领填《干部履历表》、基本情况表,交回区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