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毕业生人才人事网

咨询电话:020-28171622 18520356658

首页 > 热点解答 > 详细信息
户口迁入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指南
发布于 2018/2/27 10:21:21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5〕6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异地人才引进入户、市内户籍迁移到广州的首选落户地址应考虑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附:公共集体文件及名单)。针对部分市民反馈在办理公共集体户存在手续复杂、部分街道(居委会)未设立公共集体户等特殊情况。我市场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落户至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
1、无违法乱纪等情况的。
2、年龄未超过35周岁的。
3、工作单位(限广州市内合法单位主体)与我市场签订有集体代理服务协议的。

附:
签订南方人才市场集体代理服务协议流程:
1、联系南方人才市场客服(点击右侧在线客服)
2、索取南方人才市场集体代理单位服务协议书。
3、提交工作单位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证书)、单位联系方式
4、双方盖章生效

集体代理单位的优势:
1、单位员工可入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注:集体户内不影响结婚、生育,但接收配偶及子女户口)
2、党组织关系可转入南方人才市场流动党支部
3、员工办理相关事务专人对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