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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称评审常见问题
发布于
2022/4/24 12:01:46
想在广州申报职称的小伙伴看过来了,这里有一份《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问答(2021年)》的文件需要你接收,你在申报职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信在这里都可以找到答案。
1、哪些人员可以在我市申报职称?
答: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职称。
2、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审的时间安排?
答: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查看各评委会年度评审通知。
送市评委会评审的,请严格执行各评委会评审通知中(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zcsb/pstz/gzsggzjpwhndpsgztz/)材料报送时间要求,经单位审核后,务必于各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报送至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审核。
送省(外)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务必于省(外)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通过省、市两个系统报送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中心不受理纸质材料),经我市在市系统审核同意后,个人打印评前审核表(《职称评审材料评前审核表(电子印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委托)评前审核表》)后,方可将申报评审材料送省(外)评委会。
3、非公有制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港澳台及外籍归国人士申报评审路径如何选择?
答:市、各区均设立了非公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点。
(1)市职称申报点负责受理全市非公专业技术人员送省(外)评委会职称评审业务。
申报路径: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市职称申报点“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受理审核→报送省(外)评委会。
(2)各区职称申报点负责受理以下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送市、区评委会职称评审业务;
注册地址在本区的非公有制单位、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地点在本区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路径: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区职称申报点(区人社局)受理审核→报送市(区)评委会。
(3)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民办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分别经所在区教育局、卫健委审核,并按正常流程申报。
申报路径: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审核→区人社局审核→报送市(区)评委会。
(4)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相应行业社会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
4、2021年度及以后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例如,申报人在2022年4月取得2021年度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到2026年12月31日满5年。
5、2020年度及以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
(1)申报人在2017年11月取得2017年度中级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到2021年12月31日满5年。
(2)申报人2018年3月取得2017年度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仍可从2017年1月1日起算,到2021年12月31日满5年。
6、技工院校学历在职称申报中如何对待?
答: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出具什么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答: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2021年度及此后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材料时段如何计算?
答: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例如,申报人在2022年4月取得2021年度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9、2020年度及以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材料时段如何计算?
答: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例如:
(1)申报人在2017年11月取得2017年度中级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申报人2018年3月取得2017年度职称,申报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10、职称申报与管理系统系统无法获取社保缴纳信息,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报人可以在市职称申报系统获取社保缴纳信息,如无法通过系统获取的,须按要求提交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如市外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聘书等。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
11、 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用于申报职称?
答:不可以。
12、在市系统上传论文是否只上传论文正文即可?
答:上传的论文应附上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
13、对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有何要求?
答: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人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期刊官方网站下载的PDF文档或SCI、EI等检索证明。
14、境外发表的论文应如何处理?
答:(1)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电话:84112094)、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电话:83561171-820)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
(2)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版本1份。
15、论文尚未公开发表,是否可以提交录用通知?
答:不可以。提交论文(著作)的时效以该论文发表期刊(著作)的出版日期为准。
16、职称申报的继续教育条件如何规定?
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17、申报两个系列不同专业职称有何要求?
答:申报两个系列不同专业的职称,按照粤人发〔2007〕197号文执行。申报人不得以同样(或部分相同)的业绩材料申报两个职称,必须按不同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职称的附件一并提交。
18、在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时,“人事管理单位”和“主管单位”应如何填报?
答:在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时,“人事管理单位”和“主管单位”须选择报送“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19、在市系统上填写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是从最高学历开始填写还是从最低学历开始填写?能否按个人习惯从最低学历填到最高学历?
答:应该从最高学历填写至最低学历。如个人填写习惯是从低到高的话,须把最高学历(学位)顺序号记录为“1”,因为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中的“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学位/学位)”栏只显示顺序号记录为“1”的学历。
20、评审表中填写的业绩成果情况需要填写至哪一年?
答:评审表中“获现资格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栏应填写至申报职称的当年。所有申报评审材料的时效截止至申报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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