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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内户口迁移
发布于 2019/4/11 15:52:43

一、凡广州市区常住户口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因离婚、房产出售、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出的;

() 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出的;

() 原户口挂靠人才市场,因结婚、挂靠年限已满、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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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wx客服:18520356658,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三、三、迁入登记  

  1. 个人或者直系亲属没有住宅性房产的,户口可以迁至公共街道集体户或者单位集体户

    户口在原单位集体户的,拿到同意迁入证明,到单位办理同意迁出证明,(原户口房产无需办理此项)

     

    迁到街道公共集体户的:个人原件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租赁备案材料(可联系我们申请),按预约时间到场办理登记即可

          

    迁到单位集体户的:个人原件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新单位集体户户口首页+同意迁出证明

     

    详细材料可以添加wx客服:18520356658,获取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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